| 信件编号: | 2026012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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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双河供电局 |
| 来信时间: | 2026/01/28 17:13 |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好,因邻居家建房子将原本安装在房场位置的电线杆移动到靠近我家大门口。电线杆对大门实为不妥,想把移到我家房子左侧空地上,我父亲与双河供电局协商,期间费用设备租赁费和材料费都有我们自己承担,希望他们帮忙操作一下,员工干活我们也愿意给工时费,而供电局以像你们家这样的情况多为由,不给移动。这种理由实在不合理,与县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希望有有关部分帮忙协调一下,帮我们解决这个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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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供电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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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6/02/02 08:55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客户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金寨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您反映因邻居家建房子将原本安装在房场位置的电线杆移动到靠近您家大门口。电线杆对大门实为不妥,想把电杆移到您家房子左侧空地上。经我公司现场核实,客户反映的是110kV双河变10千伏金桥09线关山台区380VD2线002(T)+05#杆电线杆,经现场测量,该杆距离您家自有房屋水平距离为12.9米,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1千伏以下导线带电部位距离房屋水平距离大于1米要求,杆塔基础占地非客户私有,不影响客户的正常出行生活,且电杆不是正对您家大门,故供电公司不能满足该客户移杆诉求。您父亲到双河中心供电所咨询时已向他解释,且供电所正常施工是不收取客户任何费用的。因此,供电公司不能满足您杆线迁移的诉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用电疑问,欢迎致电金寨县供电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0564-7330000。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